1 柠檬苏打初遇城市的霓虹初上时,林夏在便利店的冰柜前第三次遇到了那个男生。
他总穿一件洗得发白的牛仔外套,手指在冰柜玻璃上敲出轻快的节奏,
最后总会拿走一瓶柠檬味的苏打水。林夏则是冲着最后一盒草莓牛奶来的,加班到这个点,
只有甜腻的奶香能安抚她发胀的太阳穴。“今天草莓牛奶好像不太够。”男生忽然开口,
声音带着点笑意。林夏才发现冰柜里只剩最后一盒,而她的手和他的手几乎同时停在半空。
她缩回手,“你拿吧。”男生却把牛奶推过来,“我喝苏打就行,你看起来更需要这个。
”他转身拿了苏打,结账时回头看了她一眼,“我在隔壁写字楼18楼,设计部的,叫陈默。
”林夏捏着温热的牛奶盒,看着他推门走进夜色里,
玻璃门上的雾气被他带起的风卷成一道弧线。2 雨夜柠檬糖后来的三个月,
他们成了便利店的“固定搭档”。有时是他等她,手里拎着两袋关东煮;有时是她先到,
替他把苏打水放在收银台。陈默会跟她讲设计图被甲方改到面目全非的趣事,
林夏则说她那个总爱抢功劳的同事,说着说着就气鼓鼓地咬吸管。直到某个暴雨夜,
林夏没带伞,站在便利店屋檐下跺脚。陈默举着一把黑色大伞跑过来,伞骨上还挂着水珠。
“我送你回去。”他把伞往她那边倾了大半,自己半边肩膀很快湿透。
走到林夏住的小区楼下,雨还没停。陈默忽然从口袋里摸出颗柠檬糖,
“其实我不太喜欢苏打水的味道,只是第一次见你时,看你总盯着草莓牛奶,
怕你觉得我跟你抢。”林夏愣住,剥开糖纸塞进嘴里,酸甜的味道在舌尖炸开。
她忽然想起陈默的牛仔外套口袋里,总装着各种口味的糖,唯独没有柠檬味。
“那你……”“我喜欢草莓牛奶的味道。”陈默打断她,雨水顺着他的发梢滴下来,
眼神亮得像被雨洗过的星星,“尤其是,和你一起喝的时候。”屋檐下的雨声淅淅沥沥,
林夏的心跳声却盖过了一切。她踮起脚,把手里没喝完的半盒草莓牛奶递过去,“那,
分你一口?”陈默愣了半秒,低头咬住林夏递来的吸管。
草莓牛奶的甜香混着她指尖残留的温度,顺着喉咙滑下去,在心里酿成更稠的蜜。
他刚松开吸管,林夏就红着脸把牛奶盒攥在手心,指节都泛了白。
“其实……”陈默抹了把脸上的雨水,喉结动了动,“明天我不用加班,要不要一起吃晚饭?
就楼下那家麻辣烫,我看你上次路过时盯着招牌看了好久。”林夏猛地抬头,
撞进他带着期待的眼睛里。便利店的暖光透过雨帘漫过来,
在他湿漉漉的睫毛上投下细碎的影子。她想起那些被关东煮热气模糊的夜晚,他听她抱怨时,
总会悄悄把海带结夹到她碗里。“好啊。”她听见自己的声音轻轻发颤,
像被雨打湿的蝴蝶翅膀。第二天傍晚,林夏站在写字楼楼下等陈默。风卷着落叶擦过脚踝,
她攥着背包带的手心里全是汗。忽然有人从背后轻轻拍她的肩,
转身就看见陈默手里举着两串糖葫芦,山楂裹着亮晶晶的糖衣,在夕阳下闪着光。
“路过看到的,想着你可能喜欢。”他把一串递过来,指尖不小心碰到她的,
两人都像触电似的缩回手。麻辣烫店里蒸汽腾腾,
陈默把林夏爱吃的鱼丸和豆腐泡都往她碗里夹,自己则埋头吃着碗里的青菜。
林夏看着他被辣得微微发红的鼻尖,忽然想起他总说自己吃不了太辣,却记得她无辣不欢。
“对了,”陈默放下筷子,从口袋里摸出个小盒子,“上次看你笔袋上的挂件掉了,
我画设计图时顺手做了个。”盒子里是个用黏土捏的小草莓,顶上还沾着颗亮晶晶的水钻,
像极了她常喝的草莓牛奶包装。林夏捏着那个小草莓,指尖传来黏土的温热,
忽然发现陈默的指腹上沾着点没洗干净的粉色颜料。“你不是说设计图改到崩溃吗?
还有空做这个?”她故意逗他。陈默挠挠头,耳尖红了,“加班摸鱼做的,不算耽误工作。
”走出麻辣烫店时,暮色已经漫过街角。陈默送林夏到小区门口,
路灯在地上投下两道挨得很近的影子。林夏把那个草莓挂件别在包上,
抬头时正好撞上他的目光。“那个,”陈默忽然开口,声音比平时低了些,
“以后……能不能不只在便利店见?”林夏的心跳又开始不争气地加速,她点点头,
看见陈默眼里瞬间亮起的光,像那晚被雨洗过的星星。“那明天早上,
我在你公司楼下的早餐店等你?”他往前凑了半步,声音里带着藏不住的雀跃,
“我知道你喜欢吃那家的豆浆配油条。”林夏笑着点头,看着陈默转身时差点被台阶绊倒,
像个偷到糖的小孩。夜风里飘着桂花的甜香,她摸了摸包上的小草莓,忽然觉得,
城市的霓虹再亮,也抵不过此刻心里的光。早餐店的玻璃窗蒙着层薄雾,林夏推开玻璃门时,
陈默已经坐在靠窗的位置,面前摆着两碗热气腾腾的豆浆,油条切成小段码在盘子里。
“刚出锅的,还热乎。”他把其中一碗推过来,指尖在桌面蹭了蹭,“我看你平时总赶时间,
没怎么好好吃早饭。”林夏坐下时,发现他面前的豆浆几乎没动,
只把油条最酥脆的那截挑出来放在她盘子里。阳光透过雾蒙蒙的玻璃照进来,
在他发梢镀上层柔光,她忽然想起便利店冰柜前那个敲着玻璃打节奏的男生,
原来早就把她的习惯看在眼里。那天之后,他们的见面地点从便利店蔓延到城市的各个角落。
午休时会一起去写字楼后的小巷吃豌杂面,
陈默总把自己碗里的豌豆扒给她;下班后他会陪她去菜市场,听她跟摊主讨价还价,
然后默默拎起所有沉甸甸的袋子;周末偶尔去公园散步,他会提前查好天气预报,
在她包里塞把折叠伞。林夏生日那天,加班到深夜才走出写字楼,发现陈默站在路灯下,
手里捧着个小小的蛋糕盒。盒子上的奶油歪歪扭扭,显然是亲手做的,
上面插着根草莓形状的蜡烛。“本来想做草莓慕斯,”他有点不好意思地挠头,
“结果奶油没打发好,变成了草莓糊糊。”林夏打开盒子,
浓郁的草莓香混着奶油甜味扑过来,虽然卖相不佳,却比任何精致的蛋糕都让人心里发暖。
她低头吹蜡烛时,陈默忽然从口袋里摸出个东西,是枚银质的小吊坠,形状像半颗草莓,
边缘磨得光滑。“上次做黏土挂件时,觉得应该有个更结实的。”他的声音有点发紧,
“我找首饰店的朋友帮忙熔的银,如果你不喜欢……”话没说完,就被林夏伸手打断。
她拿起吊坠,发现内侧刻着个极小的“默”字。夜风里带着凉意,她却觉得耳朵发烫,
把吊坠攥在手心时,仿佛能摸到他藏在笨拙里的认真。“喜欢。”她抬头时,
正撞上他亮晶晶的眼睛,像落满了星星,“很喜欢。”陈默忽然伸手,轻轻碰了碰她的头发,
动作小心翼翼,像触碰易碎的珍宝。路灯把两人的影子拉得很长,
交叠在铺满落叶的人行道上。林夏低头看着蛋糕盒里的草莓糊糊,忽然觉得,
原来爱情不是轰轰烈烈的告白,而是藏在每一个“刚好”里——刚好在便利店遇见,
刚好记得她的喜好,刚好在每个需要的时刻,都站在她身边。
她舀起一勺草莓奶油递到陈默嘴边,看着他愣了愣,然后乖乖张嘴的样子,忽然笑出声。
城市的喧嚣在身后渐渐模糊,只有两人的呼吸声,和蛋糕甜腻的香气,在夜色里慢慢发酵。
秋末的雨下了整整一周,林夏在项目会上受了委屈,回到工位时眼圈红红的。手机震了震,
是陈默发来的消息:“下楼,我在 lobby大厅。”她吸了吸鼻子跑下去,
看见陈默站在旋转门旁,手里拎着个纸袋。“刚去旁边商场买的,”他把袋子递过来,
里面是杯热可可,还有个毛茸茸的草莓形状暖手宝,“看你早上说手冷。”林夏捏着暖手宝,
热度顺着掌心漫到心里,刚才憋的眼泪忽然就忍不住了。她没说项目被抢功的事,
只低着头说:“今天不想吃晚饭。”“那去我家?”陈默的声音很轻,“我煮面给你吃,
加两个荷包蛋。”他的出租屋在老小区的七楼,没有电梯。陈默走在前面,脚步放得很慢,
故意等她跟上。推开门时,林夏愣了愣——客厅的书架上摆着好几本她提过的书,
阳台上晾着她上次说好看的格子衬衫,连冰箱里都塞满了草莓牛奶,整整齐齐码了一排。
“你……”“上周路过超市,看见打折就多买了点。”陈默转身进了厨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