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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埃里的微光》

顺风而行 著

其它小说连载

晓梅林默是《《尘埃里的微光》》中的主要人在这个故事中“顺风而行”充分发挥想将每一个人物描绘的都很成而且故事精彩有创以下是内容概括:主要角色是林默,晓梅的男生生活小说《《尘埃里的微光》由网络红人“顺风而行”创故事精彩纷本站纯净无广欢迎阅读!本书共计60021章更新日期为2025-10-14 02:39:08。该作品目前在本完小说详情介绍:《尘埃里的微光》

主角:晓梅,林默   更新:2025-10-14 07:2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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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埃里的微光》林默对世界的第一缕感知,是孤儿院那面刷着白石灰的墙。

墙皮像干涸的河床般龟裂,露出底下青灰色的砖,砖缝里嵌着经年累月的污垢,

像极了后来他在巷口见过的流浪汉脸上皲裂的皱纹。那年他四岁,脑袋里是一片混沌的雾,

不知道自己从哪里来,也不知道为什么会在这里。其他孩子喊他“喂”时,

他会循着声音转过头,保育员用粗粝的嗓音喊“那个小的”,他便会条件反射地站直身体,

尽管那时候他的腿还细得像根芦苇,站久了会忍不住打晃。冬天来得猝不及防,

北风像无数根细针,从糊着旧报纸的窗户缝里钻进来。林默缩在大通铺最靠里的床角,

看着其他孩子像抢食的麻雀般扑向保育员怀里的薄被。那些被子大多打着补丁,

棉花成团地滚在角落,可在孩子们眼里,那是抵御寒冷的唯一盾牌。轮到他时,

保育员抖了抖最后一床被子,霉味混着尘土的气息扑面而来,被角处磨出了个破洞,

露出里面发黑的棉絮。他把被子往身上裹,可布料太短,脚脖子始终露在外面,

冷意顺着骨头缝往骨子里钻。他牙齿打颤的声音在寂静的夜里格外清晰,

只能睁着眼睛盯着天花板上那只悬着的灯泡,灯泡线缠着几圈胶布,在风里晃晃悠悠,

把他的影子投在墙上,像个张牙舞爪的怪物,直到天边泛起鱼肚白,

那怪物才随着晨光渐渐淡去。孤儿院的早饭永远是稀粥,盛在掉了漆的搪瓷碗里,

能清晰地照见自己的脸。配粥的咸菜是用大缸腌的,又咸又硬,有时还能嚼到沙粒。

林默总是第一个端起碗,小口小口地喝,尽量让粥在嘴里多停留一会儿,

好像这样就能更抗饿。喝完粥,他会坐在小板凳上,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别人的碗,

要是有人剩下几口,他就会凑过去,用袖子擦了擦碗沿,仰起脖子把粥倒进嘴里。有一回,

厨房难得做了土豆炖白菜,虽然土豆切得大小不一,白菜也炖得发蔫,

但飘着的那点油花已经让孩子们雀跃不已。林默的碗里躺着一块指甲盖大的土豆,

他刚要放进嘴里,一个高个子男孩突然冲过来,一把抢过他的碗,把土豆扔进自己嘴里,

还故意吧唧嘴。林默追上去,拽着男孩的衣角不放,男孩转身推了他一把,

他后脑勺磕在灶台的棱角上,疼得眼前发黑。他摸了摸后脑勺,手心里沾着黏糊糊的血,

可他没哭,只是死死地盯着男孩,眼睛亮得吓人。男孩被他看得发毛,

直到保育员拿着鸡毛掸子走过来,男孩才不情不愿地从口袋里掏出半块没嚼烂的土豆,

扔在地上。林默爬过去,捡起土豆,用冻得通红的手擦了擦上面的灰,塞进嘴里慢慢嚼,

眼泪却像断了线的珠子,砸在衣襟上,洇出一小片深色的痕迹。七岁那年的春天,

院子里的桃树开了花,粉白的花瓣落了一地。有天上午,

保育员把林默和其他几个孩子叫到会客室,让他们把衣服上的补丁拽拽平。没过多久,

一对夫妇走了进来,女人穿着浅蓝色的连衣裙,头发梳得整整齐齐,身上有股香皂的清香,

男人穿着中山装,皮鞋擦得锃亮。他们在孩子们面前站定,女人弯下腰,

问这个孩子喜欢什么,问那个孩子会唱什么歌。轮到林默时,他攥着衣角的手沁出了汗,

喉咙像被堵住一样,一个字也说不出来。女人的手轻轻落在他的头上,掌心暖暖的,

她说:“小朋友,你想要一个家吗?”林默猛地抬起头,眼睛里像是落进了星星,

他用力点头,脖子上的青筋都鼓了起来。可最后,女人牵起了那个会背唐诗的小女孩的手,

小女孩笑着说“谢谢叔叔阿姨”,声音甜得像蜜糖。林默看着他们走出院门,

小女孩的羊角辫上还别着朵桃花,那抹粉色在他眼里越来越模糊。他跑到院子后面的柴房,

蹲在柴火堆后面,肩膀一抽一抽的,哭到最后,嗓子哑得发不出声音,

只能听见自己粗重的喘气声。从那以后,林默成了院子里最安静的孩子。

他不再凑到其他孩子身边,总是一个人待着。孤儿院的菜园子在围墙边,

种着茄子、辣椒和黄瓜,他每天天不亮就起来,拿着小锄头去松土,给菜浇水。

他的手被磨出了茧子,有时还会被虫子咬出红疹子,但他从不吭声。有回保育员看见他,

问他为什么总在菜园子里待着,他低着头说:“多干点活,菜长得好,大家就能多吃点。

”其实他心里想的是,只要自己足够有用,孤儿院就不会把他赶走,他怕外面的世界,

怕那些陌生的脸和未知的路。十三岁生日那天,林默收到了一个布包。

保育员把他叫到办公室,布包里是一套旧衣服,袖口磨得发亮,还有一张五百块钱的纸币。

“你长大了,该自己出去闯了。”保育员的声音没什么起伏,像是在说一件再平常不过的事。

林默捏着布包,手指因为用力而发白,他想说点什么,可最终只是点了点头。

走出孤儿院的大门,他回头看了一眼,那扇斑驳的铁门在他身后缓缓关上,

发出“哐当”一声响,像在他心上敲了一下。他揣着那五百块钱,

在城市边缘的巷子里转了半天,终于找到一个挂着“出租”牌子的阳台。

阳台被木板隔成个小单间,里面放着一张掉了腿的木板床,用砖头垫着,

墙角有个掉漆的柜子,拉开抽屉时“吱呀”作响。房东是个老太太,

叼着烟袋说:“每月一百五,先交三个月的。”林默数了三百块钱递过去,

老太太把钥匙扔给他,转身就走,没再多说一句话。他把布包放在床上,

看着这个只有几平米的空间,突然觉得鼻子发酸,这就是他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落脚点了。

第二天一早,他揣着剩下的钱出门找工作。他先去了工地,工地上的人都穿着迷彩服,

扛着钢筋来回走。他拉住一个戴安全帽的男人,问要不要小工,男人上下打量他一番,

撇撇嘴说:“你这小身板,扛得动水泥吗?”他又去了街边的餐馆,

玻璃门上贴着“招聘”两个字,老板是个光头,看他没有身份证,

摆摆手说:“没证可不敢用,查得严。”他走了一天,腿肚子都转筋了,

傍晚时走到一个废品收购站,门口堆着山一样的纸壳和塑料瓶。一个满脸横肉的男人叼着烟,

正在给秤上的废铁称重。林默走过去,小声问:“老板,您这儿要人吗?”男人吐了个烟圈,

说:“管吃管住,每月三百,干得了?”林默连忙点头,生怕对方反悔。收购站的老板姓王,

脾气像炮仗一样,一点就炸。林默每天天不亮就要起来,把收来的废品分类,纸壳要捆成捆,

塑料瓶要踩扁了装进蛇皮袋,金属要分出门窗上的铁和易拉罐的铝。夏天的时候,

废品堆里的气味能熏得人头晕,苍蝇嗡嗡地在耳边飞,他汗流浃背,衣服湿了又干,

干了又湿,结出一层白花花的盐渍。冬天更难熬,寒风像刀子一样刮在脸上,

他的手冻得裂了口子,沾了水就钻心地疼,只能往手上抹点猪油,权当护手霜。

但他从不敢抱怨,王老板给的那碗糙米饭,是他一天里最踏实的依靠。在这里,

林默第一次知道“饱”是什么感觉。王老板的媳妇每天做饭,早上是玉米糊糊就咸菜,

中午和晚上是糙米饭配炒青菜,偶尔菜里会飘着几块肥肉,那就是改善伙食了。

有回王老板的儿子结婚,家里办酒席,剩下的菜被端回收购站,林默看着盘子里的红烧肉,

眼睛都直了。王老板的媳妇把一碗红烧肉推到他面前,说:“吃吧,看你瘦的。

”他拿起筷子,夹了一块放进嘴里,肉香混着酱油的味道在嘴里散开,他差点哭出来,

长这么大,他从没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他开始攒钱,每月发了工资,除了给老太太交房租,

剩下的都塞进柜子最底下的铁盒里。他不知道攒钱要做什么,只是觉得钱在手里,

心里就踏实,就像冬天里揣着个暖炉。干了两年,这天林默正在捆纸壳,

突然听见王老板的媳妇在屋里哭喊。他跑进去一看,王老板的行李不见了,

桌子上放着一张纸条,上面写着“我走了,别找我”。原来王老板欠了赌债,

卷着收购站的钱跑了。林默走到自己的小单间,打开铁盒,里面躺着六千多块钱,

是他一点点攒下来的。他把钱揣进怀里,走出收购站,站在车水马龙的街头,

突然不知道该往哪里去。风卷着落叶打在他的脸上,像在嘲笑他的茫然。

他在另一个城中村租了间房,比之前的阳台大了点,月租两百块。

他在巷口的小饭馆找到了活,老板姓刘,和媳妇一起打理着这家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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