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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秦始皇,在纽约打黑工老刘阿坤小说完整版_热门好看小说我,秦始皇,在纽约打黑工(老刘阿坤)

热水加盐 著

其它小说连载

男生生活《我,秦始皇,在纽约打黑工》是作者“热水加盐”诚意出品的一部燃情之作,老刘阿坤两位主角之间虐恋情深的爱情故事值得细细品读,主要讲述的是:由知名作家“热水加盐”创作,《我,秦始皇,在纽约打黑工》的主要角色为阿坤,老刘,后厨,属于男生生活,爽文,职场,推理,逆袭小说,情节紧张刺激,本站无广告干扰,欢迎阅读!本书共计12441字,1章节,更新日期为2025-10-13 22:29:30。该作品目前在本网 sjyso.com上完结。小说详情介绍:我,秦始皇,在纽约打黑工

主角:老刘,阿坤   更新:2025-10-14 02: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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朕,始皇帝。扫六合,筑长城,车同轨,书同文。朕之一生,功盖三皇,德高五帝。

然…… 朕至此方知,天下之大,非版图所能丈量;黔首之重,非斤两可以权衡。

朕曾役使百万之众,方筑得一长城。今日,朕为一人之诺,不惜此身。此举,于天下无功,

于朕心,重于泰山。朕……乃赵政,一人而已。1朕,始皇帝。扫六合,筑长城,车同轨,

书文同。朕之一生,功盖三......“喂!阿政!发什么呆!这堆碗不想要了?!

”一声咆哮打断了我的思绪。声音来自一个叫老王的胖子,

这家“福满楼”中餐厅的后厨管事。他满脸油光,一根牙签叼在嘴角,

正用他那沾满油污的指头,戳着我面前一座快要没过我头顶的,油腻腻的碗山。我,赵政,

低头,应了一声:“哦。”我的手浸在冰冷浑浊的水里。消毒水的味道,馊水的酸臭,

还有洗洁精廉价的香精味,混成一团,钻进我的鼻子。这不是咸阳宫里的焚香,

也不是战场上的血腥,这是一种更深邃,更彻底的腐烂气味。我拿起一只汤碗,

碗沿沾着一抹干涸的口红印。那颜色刺眼,像极了赵姬宫里某个舞女的唇色。

思绪飘忽了一瞬。“快点!傻站着干嘛!”老王又吼了一声,唾沫星子喷到我脖子上。

我没有抬头看他。在我的帝国,直视君王是大不敬。在这里,不看他,是因为我的脖子很酸。

从早上六点到现在,我在这水槽前站了八个时辰,腰快断了。我拿起钢丝球,

用力擦拭那块口红印。指甲缝里塞满了黑色的油垢,洗不掉。这双手,

曾握过削铁如泥的泰阿剑,曾批阅过堆积如山的竹简,

曾亲手将传国玉玺按在“制曰可”的诏书上。现在,它一天十二个时辰,只做一件事:洗碗。

我来到这里已经三个月了。我不知道是怎么来的。记忆的最后,是徐福献上的丹药,

然后是五脏六腑焚烧的剧痛,再睁眼,就是纽约皇后区一条满是垃圾的小巷。

一身不属于我的,破烂的衣服,和脑子里完整的,属于秦始皇帝的记忆。

一个叫老蛇头的男人发现了我,给了我一个面包,然后把我带到了这里。

他抽走了我身上仅有的二十美元,告诉我,我叫赵政,是个黑户,在这里洗碗,

每个月能拿到八百美元,包吃住。“吃”,就是客人剩下的残羹冷炙。“住”,

就是厨房后面,堆放杂物的储藏室里,一张用木板和泡沫箱搭起来的床。同住的还有两个人。

一个叫阿坤的年轻人,瘦得像根竹竿,每天除了洗菜就是玩手机,

嘴里念叨着一些我听不懂的词,比如“主播”,“火箭”,“嘉年华”。另一个叫老刘,

五十多岁,负责切菜。他话不多,只有在咳嗽的时候,才能让人感觉到他的存在。

那咳嗽声像是破旧的风箱,从他肺里扯出来。“阿政,让一下。

”阿坤端着一大盆菠菜从我身后挤过去,他身上的汗味和廉价烟草味熏得我皱眉。

我挪了挪身体。空间很小,到处湿滑油腻。转身,就能碰到滚烫的灶台。低头,

就能踩到被踩烂的菜叶。这里没有“法度”,没有“规矩”,只有混乱。

厨师把一盆刚出锅的“宫保鸡丁”递给传菜员,锅铲在锅沿上“哐哐”敲了两下,

把粘在上面的酱汁刮下来。那声音,比上朝时的钟鸣还要准时。那是开饭的信号。

我们的午饭。老王从一堆剩菜里,用筷子扒拉出几盘看起来还算完整的,

摆在后厨一张油腻的案板上。“吃了!”他一声令下,阿坤第一个冲过去,狼吞虎咽。

老刘咳了两声,慢吞吞地拿起一个馒头。我没有动。我不饿。我的胃里,全是屈辱。朕,

始皇帝,竟要与庖厨,役夫同食残羹?荒谬。“喂,新来的,装什么清高?

”一个颠勺的厨子斜眼看我,“不吃拉倒,正好给老子省了。”他叫李大嘴,因为嘴大且碎。

我看了他一眼。就这一眼,他手里的筷子停住了。他可能自己都没意识到,

他眼里的那点不屑,瞬间变成了恐惧。我知道我的眼神。在咸陽宮,

没有哪个臣子敢与我对视超过三息。但在这里,这种眼神没有用。恐惧过后,是恼羞成怒。

“看什么看?!”李大嘴把筷子往桌上一拍,“信不信老子给你眼珠子抠出来?

”后厨所有人都停下来看我们。老王在一旁,抱着胳膊,饶有兴致地看着,

嘴角的牙签一翘一翘。这是他管理后厨的方式。让他们斗,让他们互相制衡。帝王之术,

竟被一个庖厨管事用得如此纯熟。我没说话,转身拿起我的饭碗。一个缺了口的搪瓷碗,

里面是半碗清水煮白菜,上面飘着几点油星。这是我的午饭。我刚来的时候,

也想和他们一起吃剩菜,但李大嘴故意把一盘吃剩的鱼头往我碗里扣,说:“新来的,

多补补脑子。”从那天起,我只吃白水煮菜。我端着碗,走到角落里,蹲下。

储藏室的门缝里,吹来一阵风,带着纽约街头特有的,混杂着尾气和尿骚味的气息。

我看着碗里那几片煮得发黄的白菜叶。我想起了在沙丘行宫,病重垂死时,

宦官端上来的汤药。一样的苦。突然,后厨的门被推开。一个穿着西装的男人走了进来,

是餐厅的经理。他身后,跟着两个穿着制服的男人。那制服,我见过。

在唐人街的布告栏上见过。是移民局的官差。后厨瞬间死寂。阿坤的脸“唰”一下白了。

老刘的咳嗽声也停了。老王脸上的笑容僵住了。那两个穿制服的男人,眼神像鹰,

扫视着我们每一个人。“所有人的证件。”其中一个开口,声音冰冷,没有感情。

我蹲在角落,端着我的碗。我的心脏,在三个月里,第一次,剧烈地跳动起来。

不是因为恐惧。是因为,我从那两个穿制服的人身上,看到了熟悉的东西。

那是“法”的化身。残暴,无情,但拥有绝对的权力。就像我的……锐士。我慢慢地,

慢慢地,站了起来。2“身份证,护照,驾照……随便什么都行。”那个高个子的移民官,

语气里带着不耐烦。他的手按在腰间的枪套上,这是一个下意识的威胁动作。经理陪着笑,

递上烟:“官爷,我们都是正规的,都有身份。”高个子移民官没接他的烟,

只是盯着他:“那就让他们拿出来。”经理的额头开始冒汗。老王第一个反应过来,

从油腻的裤兜里掏出一个皮夹,拿出自己的绿卡,递了过去。

李大嘴他们也哆哆嗦嗦地拿出证件。都是合法的。移民官的目光,落在了阿坤,老刘,

还有我身上。我们三个,是黑户。阿坤的身体开始发抖,牙齿咯咯作响。

他把求助的目光投向老王。老王看都不看他一眼,扭过头,假装在看墙上的菜单。

在这个后厨,在这个小小的权力场里,阿坤已经是一枚弃子。老刘低下头,

用更剧烈的咳嗽来掩饰自己的恐惧。高个子移民官朝我们走来。皮鞋踩在油腻的地板上,

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每一步,都像踩在我们的心脏上。他先走到老刘面前。“证件。

”老刘咳得更厉害了,几乎要把肺咳出来。他一边咳,一边摆手,嘴里发出含糊不清的声音。

另一个矮个子的移民官皱起了眉,似乎有些厌恶。“让他别咳了,恶心死了。

”高个子移民官绕过老刘,站到阿坤面前。阿坤快要哭出来了。他双腿发软,几乎要跪下去。

“我…我…”他结结巴巴,一个字也说不出来。移民官的眼神变得锐利。“站起来,

双手放到背后去。”这是逮捕的指令。阿坤“噗通”一声,真的跪下了。“官爷!

求求你…求求你别把我送走…”他哭了,眼泪鼻涕流了一脸,抱着移民官的小腿。

“我妈病了…我需要钱…”这一幕,很熟悉。在咸阳宫外,被判处车裂的宗室罪臣,

也是这样跪在地上,抱着行刑官的腿,哭喊着求饶。人的恐惧,千年来,从未变过。

高个子移民官一脚踹开阿坤,掏出手铐。冰冷的金属,在灯光下闪着寒光。

阿坤绝望地尖叫起来。我的目光,没有看阿坤,而是落在了那个矮个子移民官的鞋上。

他的鞋带,散了。一根黑色的鞋带,拖在油腻的地板上,沾上了菜叶和污渍。就在此刻,

一个念头闪过我的脑海。一个极其荒谬,却又无比清晰的念头。《秦律》有云:吏员当值,

衣冠不整者,笞十。一个执法者,在执行“法”的时候,自身却形态不整。

这是对“法”的亵渎。不可容忍。我端着我的白菜碗,一步一步,朝他们走过去。

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到了我身上。那个高个子移民官停下了给阿坤戴手铐的动作,

警惕地看着我。“站住!别动!”他警告道。我没停。我走到那个矮个子移民官面前,

蹲下身。他愣住了,不知道我要干什么。他下意识地往后退了一步。我把手里的碗,

轻轻地放在地上。然后,我伸出手,抓住了他那根散开的鞋带。我的动作很慢,很稳。

在所有人的注视下,我开始给他系鞋带。我系得很认真。先是交叉,拉紧。然后,挽一个圈,

再绕一圈,穿过去。一个完美的结。我做这件事的时候,想起了幼时在赵国当质子,

母亲教我系衣带的场景。她说,政儿,我们虽身在囹圄,但衣冠不可乱。这是秦人的风骨。

整个后厨,鸦雀无声。只听得见老刘压抑不住的咳嗽,和阿坤绝望的抽泣。

两个移民官都懵了。他们大概从未见过这种场面。一个即将被逮捕的非法移民,

竟然旁若无人地给抓他的人系鞋带。我系好鞋带,拍了拍手,站起身,

看着那个矮个子移民官。我的眼神很平静。我说:“官差当值,仪容当整。这是法的尊严。

”我的普通话,带着一丝古朴的秦腔。在这充满油烟味的后厨里,显得格格不入。

矮个子移民官张了张嘴,没说出话来。高个子移民官的眉头皱得更紧了。他盯着我,

像是在审视一个疯子。“你叫什么名字?”他问。“赵政。”我回答。这个名字,

是母亲给我起的。她说,生于正月,是为政。高个子移民官和矮个子对视了一眼。

我能看到他们眼中的困惑和一丝……动摇。我的行为,超出了他们的认知。

人对于无法理解的事物,会本能地产生敬畏,或者恐惧。而我,赌的就是这一点。沉默。

令人窒息的沉默。每一息,都像一年那样漫长。最终,高个子移民官收起了手铐。

他对跪在地上的阿坤说:“滚,别让我再看见你。”然后,他深深地看了我一眼,

那眼神复杂,我读不懂。他对矮个子说:“我们走。”两人转身离开。从头到尾,

他们没再问老刘和我任何关于证件的事。后厨里,所有人都像看怪物一样看着我。

老王嘴里的牙签掉了下来。李大嘴张着他那标志性的大嘴,能塞进去一个鸡蛋。

阿坤还跪在地上,像是傻了。我弯下腰,端起我的那碗白菜,走到角落里,重新蹲下。

碗里的水已经凉了。我用筷子夹起一片菜叶,放进嘴里。很苦。但我吃得很慢,很稳。

因为我知道,刚才,我用两千多年前的秦律,为自己,也为老刘和阿坤,

赢得了在这个肮脏后厨,继续活下去的一天。在这个没有王法的异国,朕的法,依然是法。

3后厨的门被一阵风带上,“哐当”一声,像是一记惊堂木,敲醒了这群失魂落魄的鸡仔。

空气里依旧是油烟和恐惧混合的味道,但某种东西已经不一样了。所有人的目光,

都像被磁石吸引的铁屑,牢牢地钉在我身上。我没有理会,自顾自地吃着碗里冰冷的白菜。

第一个动的是阿坤。他从地上爬起来,脸上还挂着泪痕和鼻涕,踉踉跄跄地走到我面前。

他想说什么,嘴唇翕动了几下,却发不出声音,最后“噗通”一声,又跪下了。这一次,

不是对着移民官,是对着我。“政…政哥……”他带着哭腔,喊出这两个字。这一跪,

跪的是再造之恩。在他们这种人的世界里,能免于被遣返,就是天大的恩情。我眉头微蹙。

大秦子民,上跪天地,下跪君父。在这厨房之内,我不为君,他何以为臣?“起来。”我说,

声音不大,但很清晰。阿坤像是没听见,还想磕头。我的眼神冷了下来:“朕……我说,

起来。”那瞬间脱口而出的自称,被我及时收了回去。但那股不容置疑的威严,

却已经散发出去。阿坤浑身一颤,竟真的不敢再跪,手忙脚乱地站了起来,低着头,

像个犯了错的孩童,站在一旁,不敢说话,也不敢离开。“好了好了!看什么戏!

都不用干活了?”老王终于找回了自己作为管事的声音。他清了清嗓子,用一种全新的,

探究的眼神打量着我。他走到我身边,压低声音说:“阿政,行啊你。深藏不露啊。

”我咽下最后一口菜叶,站起身,将空碗放进水槽。“份内之事。”我说。“份内之事?

”老王愣了一下,没明白这四个字的意思。他想再问,却发现我那平静的眼神让他有些发怵,

只好作罢。他挥挥手,大声吆喝着,重新让后厨运转起来。锅碗瓢盆的声音再次响起,

但秩序已经悄然改变。李大嘴在灶台后忙活,再也不敢往我这边瞟一眼。

传菜的小工路过我身边时,脚步都轻了几分。我依旧站在水槽前,

与那座永远也洗不完的碗山搏斗。水还是那么冰,腰还是那么酸,但我能感觉到,

那些曾经围绕在我身边的,或轻蔑或无视的目光,都消失了。取而代之的,

是一种混杂着敬畏与好奇的距离感。他们把我当成了一个怪物,或是一个疯子。无妨。

帝王本就为天下人所不解。晚饭时分,奇妙的一幕发生了。案板上照例摆着几盘剩菜。

我照旧端着我的搪瓷碗,准备去盛一碗白水煮菜。当我把碗递过去时,负责打饭的老刘,

那个一直沉默咳嗽的老人,忽然拿起勺子,从一盘红烧肉里,精准地舀起一块最大,最肥的,

不由分说地放进了我的碗里。那块肉,黑红油亮,汁水饱满,落在清汤寡水的白菜上,

显得格外突兀。我抬眼看他。老刘的脸上没什么表情,但他避开了我的视线,

只是低声说了一句:“吃吧,补补身子。”阿坤也连忙凑过来,

把自己碗里的一个鸡腿夹给我:“政哥,你吃!你今天救了我,

我……”我看着碗里那块肉和那个鸡腿,沉默了。曾几何时,天下之珍馐,

皆汇于朕之御膳房。如今,一块剩肉,一个鸡腿,竟成了别人对我最高规格的犒赏。可笑。

更可笑的是,我为自己立下的规矩,只食清水白菜的规矩,正在被他们用这种方式打破。

在所有人的注视下,我用筷子,将那块红烧肉夹起来,放回了盘子里。然后,又把那个鸡腿,

夹回了阿坤的碗里。我的动作不快,但没有一丝犹豫。“我的规矩,不能破。”我说。然后,

我端着那碗依旧只有白菜的碗,走到角落,蹲下,开吃。整个后厨,再次陷入一片死寂。

如果说,下午我对峙移民官,让他们觉得我胆大包天。那么此刻,我拒绝一块肉,

则让他们觉得我……不可理喻。在他们这些为了生存挣扎的人看来,食物,尤其是肉,

是天底下最实在的东西。拒绝食物,比拒绝金钱更让他们无法理解。夜里,收工。

我们三人回到那个堆满杂物的储藏室。老刘第一个躺下,用被子蒙住了头,

但一阵紧跟一阵的咳嗽声,暴露了他并未睡着。阿坤在我的“床”边,坐立不安,搓着手,

像是有满肚子的话想说。“政哥,”他终于开口了,“你……为什么不吃肉啊?

你是不是……有什么讲究?”他想了半天,也只能想到“讲究”这个词。

我躺在泡沫箱搭成的床上,枕着自己那件破旧的外套,看着天花板上那根孤零零的,

布满蛛网的电线。我没有回答他的问题,而是反问他:“你今日,为何下跪?”阿坤愣住了,

随即脸上露出羞愧和后怕的神色:“我……我怕啊,政哥。我怕被送回去。

我家里……”“怕,解决不了问题。”我打断他,“恐惧,只会让执刀人之刀,落得更快。

”“可……可我们不跪,又能怎么办?”阿坤的声音里带着茫然,“我们什么都没有。

”“你错了。”我坐起身,在黑暗中看着他。“你并非一无所有。你还有规矩。”“规矩?

”阿坤更糊涂了。“不错。”我的声音在黑暗中显得异常清晰,“那个移民官,他的规矩,

是奉命搜查,是依法办事。而你的规矩,是逆来顺受,是跪地求饶。所以,他的规矩,

压过了你的规矩。而我,”我顿了顿,“我让他看到了一个更大的规矩——法的尊严。所以,

我的规矩,压过了他的规矩。”阿坤似懂非懂,他大概把我这番话当成了什么高深的哲学。

我却知道,这不是哲学,这是权术的根本。是“势”。是建立秩序的第一步。我重新躺下,

不再说话。阿坤呆坐了一会儿,也默默地回到自己的地铺上。储藏室里,

只剩下老刘断断续续的咳嗽声。但我知道,今夜之后,这个由三名黑工组成的,

脆弱而混乱的共同体,已经有了一根看不见的轴心。那就是我。是我的“规矩”。我的帝国,

始于行伍之间,始于阡陌之中。如今,朕的第二次一统,或许,

就要从这间纽约的储藏室开始了。第一步,不是扫六合,不是筑长城。而是,明天早上,

我要让阿坤洗菜的盆,和老刘切菜的案板,摆放得整整齐齐,分毫不差。度量衡,必须统一。

一切,都要从这里开始。4翌日,天未亮。

储藏室里还弥漫着老刘咳嗽后留下的沉闷气息和阿坤的鼾声。我已起身。没有鸡鸣,

没有更鼓,唤醒我的是印刻在骨子里的时辰。在咸阳宫,这是卯时,百官准备上朝的时辰。

在这里,这是纽约的凌晨五点,城市还未苏醒。我没有惊动任何人,悄无声息地走进后厨。

灯光惨白,照着昨夜留下的狼藉。不锈钢台面上凝固着酱色的油渍,

地上是踩烂的菜叶和一滩滩积水。这里的一切,都杂乱无章,毫无章法。

一个没有法度的国度,必然是混乱的。一个没有规矩的厨房,亦然。

我的目光首先落在阿坤负责的洗菜区。几个塑料菜盆胡乱地堆在水槽边,大的小的混在一起,

有的里面还泡着发黄的菜根。我走过去,将盆子一一拿出,按照大小,深浅,依次叠放。

最大的在下,最小的在上,置于水槽右侧。伸手可及,又不妨碍操作。然后,

我看向老刘的切菜区。他的案板用了多年,上面布满刀痕。

两把菜刀随意地插在一个破旧的木头刀架上,旁边堆着几块没用完的姜和蒜。

我将案板清洗干净,用我的手掌作为“度”,测量了案板与墙壁的距离——三掌。然后,

我将刀具擦拭干净,刀刃朝内,并排放在案板左上角。姜,蒜等辅料,

则被我归置到一个小筐里,放在右上角。左手取刀,右手取料,动线分明,互不干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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