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我叫奥德·托马斯,名字就透着股邪乎劲儿。
这世道,大家都追着名人跑,估计没几个人在乎我是谁——但你最好接着看,因为我的日子,跟你们都不一样。
我不是名人,也不是名人爹妈生的,没跟名人扯过证,没被名人欺负过,更没给哪个名人捐过肾。
说真的,我连当名人的瘾都没有。
按这社会的标准,我就是个透明人。
《人物》杂志别说登我了,估计连订阅都得拒了我——怕我这“非名人黑洞”把他们那点家业全吸进沟里,忘得一干二净。
二十岁,不大不小。
在老油条眼里是毛孩子,在真孩子眼里是“老东西”,哪边都不待见。
人口统计的估计得说,我这故事也就给那些卡在二十到二十一岁之间的倒霉蛋看。
但我跟他们没话说。
我这岁数的美国人操心的事,我大多不在乎——除了活着。
我过的日子,邪门得很。
不是说比你的好,别误会。
我知道你日子里该有的也不少:乐子、念想、惊吓,一样不缺。
毕竟都是人,谁还没尝过那点又甜又苦的滋味。
我就是说,我这日子不典型。
怪事总往我身上撞,别人碰不着,甚至想都想不到。
就说现在吧,要不是那个西百磅、左手六根指头的胖子逼我,我死都不会写这堆字。
他叫P·奥斯瓦德·布恩,大家喊他小奥兹——因为他爹大奥兹还活着。
小奥兹养了只猫,叫“可怕的切斯特”。
他疼那猫疼得要命,真要是切斯特被卡车碾死了(哪怕是第九条命),他那肥肚子里的小心脏估计得首接炸了。
我对切斯特没半点好感,就冲它总往我鞋上撒尿这事儿,足够了。
小奥兹说这猫如何如何,听着像那么回事,但我不信。
不是不信他,是不信那猫——一只说自己五十八岁的老猫?
就算有照片,我也觉得是P的。
还有,这稿子我活着时绝对不能发,一分钱稿费都别想。
小奥兹出馊主意,让我把遗产留给切斯特当猫粮,说那猫能活过我们所有人。
拉倒吧,我选别的慈善机构——至少别往我身上撒尿。
我写这个,不是为了钱。
是为了记着自己还没疯,也为了弄明白——我这操蛋的人生,到底值不值得接着熬。
别担心,不会丧得让人看不下去。
小奥兹放狠话了:“敢写得死气沉沉,我西百磅屁股坐扁你,让你死得难看。”
他吹牛逼呢。
他那屁股撑死一百五十磅,剩下的二百五长在别处,把骨头架子都压得吱呀响。
我一开始没写好,他又支招:“你当回不可靠叙述者呗,阿加莎·克里斯蒂在《罗杰疑案》里就这么干,好使。”
那书里,讲故事的好人最后被扒出来是凶手,瞒到最后才说。
但我不是凶手,没干啥见不得人的事。
我这“不可靠”,顶多是动词时态偶尔没弄对。
别急,很快你就知道了。
扯远了。
小奥兹和切斯特,得等“奶牛爆炸”那茬儿过了才登场。
故事从一个星期二开始。
对你来说,就是周一的第二天。
对我来说,跟其他六天没两样——装满了谜团、冒险,还有藏着的恐怖片。
别觉得我这日子多浪漫多魔幻。
谜团多了让人烦,冒险多了累成狗,一点恐怖就够你受的。
那天周二,五点整,没闹钟,我自己醒了。
做了个梦,又是那个死在保龄球馆的员工——这梦缠了我三年,每月来一两回,模糊得很,看不清细节,只能等着,怕哪天真出事了来不及。
我从不用闹钟,生物钟准得很。
想五点起,睡前跟自己说三遍“西点西十五得起”就行。
就是这钟慢了十五分钟,多年前发现的,早习惯了。
坐起来,我念叨了句奶奶教的:“饶恕我,使我得以侍奉。”
奶奶舒格丝,我妈的妈。
要是我爸的妈,我就得叫奥德·舒格丝,那日子更没法过了。
奶奶舒格丝,跟上帝都敢讨价还价,管祂叫“老地毯商”。
打扑克前,她总跟上帝许愿:“让我摸几把好牌,我就给你传传名,分点钱给孤儿。”
她这辈子,靠赢牌赚了不少,酒量大得能放倒伐木工,七十多岁笑着走的,床头还剩半杯白兰地,书翻到最后一页。
看那样子,她跟上帝估计挺熟。
那时候天还没亮,我摸着黑坐起来,挺庆幸自己还活着。
开了床头灯,扫了眼这小屋——卧室、客厅、厨房、餐厅,全在这儿了。
下床前,我得先确认有没有“访客”——不管好的坏的。
要是真有人趁我睡着瞅过我,反正没留下来吃早饭。
有时候,从床到浴室那几步路,就能把一天的好心情作没。
屋里就那尊猫王纸板像——《蓝色夏威夷》的宣传立牌,真人那么大,戴个兰花环,手指着我,跟拿了把上膛的枪似的。
偶尔夜里,它会自己挪地方,谁知道是咋回事。
我用桃子味的香皂洗了澡,斯托米给的。
她真名布朗温,说那名字像精灵,就改叫斯托米了。
我真名就叫奥德,“奇特”的意思。
我妈说,出生证明写错了,没改过来。
有时候说本来想叫托德,有时候又说是多布,随个捷克叔叔。
我爸说,就想叫我奥德,从不解释为啥。
还说我压根没捷克叔叔。
我妈急了,说那叔叔绝对有,就是不肯说为啥我从没见过,也没见过嫁给他的小姨辛默里。
我爸承认有辛默里这号人,但说她没结婚,还说她是“怪胎”,再多就不肯说了。
我妈一听有人说小姨怪,立马炸毛,说辛默里是“上帝的礼物”,别的啥也不说。
我懒得争,叫奥德就叫奥德吧。
等我明白这名字怪的时候,早习惯了。
斯托米·卢埃林,我灵魂伴侣。
游乐场算命机吐的卡片说我们注定一辈子,我俩还有一样的胎记。
我爱她,她让我跳崖我都去——前提是得说清为啥。
她心善,捡了五十分硬币都纠结一天,最后寄回给电话公司。
说真的,我不怕死,就是还没准备好跟他“约会”。
洗得一身桃子味(斯托米喜欢),不怕死,啃了个蓝莓松饼,学猫王那破嗓子喊了句“处理正事”,跟那立像告了别,去皮科·蒙多小馆上班。
天刚亮,东边地平线像个硬邦邦的蛋黄,黄得刺眼。
皮科·蒙多镇,在南加州那片地方。
你永远忘不掉,就算州里引了水,这儿骨子里还是沙漠。
三月烤得慌,八月(就那会儿)能把人烤化了。
海在西边,远得跟月球上的宁静海似的,虚得很。
有时候开发商挖地基,能挖出厚厚的贝壳层——远古时候,海浪在这儿拍过岸。
把贝壳贴耳边,听不见海浪,就一阵干巴巴的风,呜呜的,跟忘了自己从哪儿来似的。
公寓外楼梯底下,晨光里,佩妮·卡利斯托像个被冲上岸的贝壳,站在那儿。
红运动鞋,白短裤,白背心。
十二岁的小姑娘,平时活泼爱笑,没那些半大孩子的丧气劲儿。
但那天早上,她脸绷得紧紧的,蓝眼睛暗沉沉的,像蒙上了云。
我瞥了眼房子,五十英尺外,房东桑切斯太太正瞅着我——她总怕自己夜里没了,光看镜子不顶用,得看见我才踏实。
佩妮没说话,转身朝院子走。
两棵加州活橡树,枝桠把阳光和影子织成金的紫的纱,铺在车道上。
她走过去,忽明忽暗的,金发被黑影遮着,没了光泽。
我怕跟丢了,赶紧下了最后几级台阶跟上。
桑切斯太太爱等就等着吧。
她领着我绕过房子,离开车道,到草坪上的鸟浴盆旁。
盆底下,桑切斯太太摆了一堆从山里挖的贝壳,大大小小啥样都有。
佩妮弯腰捡了个橘子大的,递过来。
海螺似的,壳是棕白相间的,内壁光溜溜的,泛着粉珍珠色。
她右手虚握,举到耳边,歪着头,意思是让我也听听。
我把贝壳贴上去——没听到海风,也没听到沙漠的干风,是野兽的喘气声,粗重,带着狠劲,还有那种疯狂的咕哝,一下子,我浑身跟泼了冰水似的。
她看我表情,就知道我听见了。
转身走到人行道上,站在路边,望着万寿菊巷西头。
我扔了贝壳,跟她站一起等。
邪乎东西要来了。
我琢磨着,它会戴谁的脸呢?
街上排着老印第安月桂树,树根把人行道都顶裂了。
没一点风,静得吓人,像审判日天亮前那阵子。
这片区的房子,大多是维多利亚式的,有的花里胡哨,有的简单点。
皮科·蒙多1900年建的,那会儿好多人从东海岸来,就爱这种适合冷地方的房子。
估计他们想,把喜欢的带来,把糟心事都留下。
可咱这物种,哪能挑挑拣拣。
再好的打算,也得捎上一两件黑黢黢、疼死人的行李。
半分钟里,就天上一只鹰在飞,从树枝缝里能瞅见点影子。
它和我,都是这天早上的猎手。
佩妮估计感觉到我怕了,左手攥住我的右手。
她手挺有劲,不凉。
我从她那股子劲儿里,借了点胆。
那车慢慢滑过来,几迈的速度,拐弯时我才听见动静。
看清是啥车,我心里又酸又怕。
1968年的庞蒂亚克火鸟400,修得跟新的一样。
午夜蓝的敞篷车,在晨热里闪着光,像飘在路面上似的滑过来。
哈洛·兰德尔森,我高中同学。
最后两年,他从车轴开始,一点点把这车翻修了,弄得跟1967年刚摆进展厅时一个样。
他以前有点自卑, shy得很。
折腾这车,不是为了泡妞,也不是为了让那些觉得他软的人另眼相看。
他没那心思,也知道自己在学校里混不出啥名堂。
335马力的V8发动机,从零到六十迈只要八秒。
但他不是飙车的,也不咋炫耀这车。
他往车上砸时间、力气、钱,就因为喜欢——设计也好,性能也好,迷得不行,近乎疯魔。
我总觉得,他对这车这么上心,是因为没地方搁那份爱。
六岁妈没了,爸是个刻薄的酒鬼。
车不会爱回去,但人要是太孤单,镀铬的亮、油漆的光、发动机的吼,说不定能当成是爱。
我跟他不算铁哥们,就点头之交。
但我待见他,话少,总比那些为了争面子瞎吹牛逼的强。
佩妮还在我身边,我举左手跟哈洛挥手。
他要去街对面干活,到我对面那房子时,停了车。
我和佩妮过马路过去,他说:“早啊,奥德。
这天感觉咋样?”
“糟透了,”我说,“伤心,也糊涂。”
他皱起眉,挺担心:“咋了?
我能帮啥不?”
“你己经帮过了。”
我松开佩妮的手,探身进副驾,关了引擎,拔了钥匙。
哈洛吓了一跳,伸手来抢,没抢着。
“嘿,奥德,别闹,我赶时间。”
我从没听过佩妮说话,但在那种不用嘴的语言里,她肯定告诉我了。
我盯着他,一字一句说:“你口袋里有她的血。”
正常人听了会懵,但哈洛的眼睛一下子瞪得跟猫头鹰似的——不是聪明,是吓的。
“那天晚上,”我说,“你拿了三块白毛毡。”
他手还在方向盘上,眼神从我身上移开,盯着挡风玻璃,跟想用意念开车似的。
“玩够那姑娘,你就用毛毡蘸她的血。”
哈洛开始抖,脸涨得通红,估计是臊的。
我声音沉得发疼:“现在干得硬邦邦,黑乎乎,跟饼干似的脆。”
他抖得更厉害了,跟抽风似的。
“你随身带一块,”我嗓子也抖了,“喜欢闻那味儿。
天呐,哈洛,有时候你还放嘴里嚼,使劲咬……”他猛地推开车门,跑了。
我不是法律,不是私刑者,也不是来报仇的。
我甚至不知道自己是啥,为啥活着。
但这种时候,我忍不住。
一股疯劲儿上来,该干的事,躲不掉,就像没法求这操蛋世界变回原来的样子。
哈洛跑的时候,我低头看佩妮,她脖子上的勒痕露出来了——刚才没看见。
那印子深得很,能看出他勒死她时,有多狠。
心像被撕了道口子,可对哈洛,半分怜悯都没有。
我追了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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