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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如狗系列》中的人物曹振法律拥有超高的人收获不少粉作为一部其它小“英词丽句”创作的内容还是有趣不做以下是《不如狗系列》内容概括:1我是个实习记接手了全城最荒唐的案人贩子拐走别人孩子十四判了五偷富豪一条判了十两起案子的律是同一个曹我堵住他问为什么人命不如他轻蔑一笑:“法只讲证不讲感”“曹律人贩子张涛拐走一个孩子十四毁了一个只判五”“而您代理的盗窃偷一条却判了十您管这叫公平?”我将话筒尽可能的递向曹各种手机镜头和专业摄像机也对着曹曹振只是轻...
主角:曹振,法律 更新:2025-10-14 15:3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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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是个实习记者,接手了全城最荒唐的案子。
人贩子拐走别人孩子十四年,判了五年。
偷富豪一条狗,判了十年。
两起案子的律师,是同一个人,曹振。
我堵住他问为什么人命不如狗。
他轻蔑一笑:“法律,只讲证据,不讲感情。”
“曹律师,人贩子张涛拐走一个孩子十四年,毁了一个家,只判五年。”
“而您代理的盗窃案,偷一条狗,却判了十年。您管这叫公平?”
我将话筒尽可能的递向曹震。
各种手机镜头和专业摄像机也对着曹震。
曹振只是轻描淡写地瞥了我一眼。
他一身熨帖的手工西装,头发梳得一丝不苟,金丝眼镜后的那双眼,平静得像一潭不见底的寒水。
几十个话筒都在等他一个答案。
他推了推眼镜,嘴角勾起一抹微不可察的弧度,对着我的话筒,也对着所有镜头。
“法律只讲证据,不讲感情。我不认为判决有任何问题。”
说完,他在助手的簇拥下,从容地坐进一辆黑色宾利。
车门关上,隔绝了两个世界。
我僵在原地,话筒重如千斤。
那句话,像一根淬了冰的针,扎进我心脏。
法律是公平的。
可我眼前,一边是受害者母亲在庭外哭到昏厥的脸。
另一边是富豪失主抱着他价值百万的名犬,轻描淡写地宣称“正义得到了伸张”。
一个孩子的十四年,一个家庭的破碎,抵不过一条狗。
这算什么狗屁的公平。
这是所有人的心声。
回到台里,主编看完素材,眉头拧成了死结。
“李悦,你一个实习生,也敢去碰曹振?他是谁?金牌大状!我们台还指望跟他合作!”
我拳头捏得发白:“可是主编,这判决......”
“那是法院判的!关你什么事!”
他不耐烦地打断我,
“稿子别写了,这事到此为止。你去跟进城南花鸟市场的改造项目。”
我盯着他那张写满“息事宁人”的脸,一股火烧穿了我的理智。
“我不去。”
主编愣住了,大概没想过一个实习生敢当面顶撞他。
“我一定要把这件事查清楚。”
“主编,你看到了,民众非常关心这件事,这是爆点。”
“曹震的律师事务所和当地所有权贵都有密切关系,你报道这件事,就是针对曹震,你想坐牢,我可不想。”
“反正我只是实习的,到时候你可以把所有责任退给我,这不是你们长做的事吗。”
我扔下这句话,转身就走。
背后,主编愤怒的目光几乎要将我烧穿。
但我不在乎。
那一刻,我不是实习记者李悦,我只是一个要为“人命不如狗”这句话,寻求一个答案的普通人。
我被主编强行调岗,没了采访权,我就无法合法的采访。
但我没有认输。
我注册了一个匿名博客。
第一篇文章,我没用一个煽动性的字眼,只将两份判决书并列陈列,像展览品。
左边,人贩子张涛案。
受害者张小宝,四岁被拐,卖进深山。
父母张大山、刘芬为寻他,卖房辞工,耗尽十四年光阴,散尽万贯家财。
孩子找到时,父亲已积劳成疾,不久便撒手人寰。
母亲刘芬带着变得沉默陌生的儿子,住在廉租房里,靠打零工维生。
人贩子张涛,因“当庭悔过”,律师以“家贫所迫”辩护,轻判五年。
右边,宠物狗盗窃案。
失窃的是一条罗秦犬,主人是本地富豪王总。
狗有专属营养师,住空调房,月开销是我一年的工资。
偷狗贼是惯犯,曹振作为王总的律师,以“财物价值巨大,社会影响恶劣”为由,要求顶格重判。
结果,十年。
文章结尾,我只放了一张照片。
刘芬站在法院门口,手里攥着儿子幼时的相片,眼神空洞地望着天。
没有评论,没有引导,只有冰冷的事实。
文章发出后,我像等待审判的囚徒,死盯着屏幕。
深夜,第一条留言弹出。
“操,看得火大!这他妈叫什么事儿!”
接着,是第二条,第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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